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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重要】靜宜大學109學年度英文系英文寫作會考注意事項

靜宜大學109學年度英文系英文寫作會考注意事項

 

 一、請依排定教室應試。

 

二、寫作時間為110年05月06日(四)下午03:10 至 04:00,共計五十分鐘。

 

三、應試人員:英文系大一及大二修習英作之學生,必須全部都出席參加。

 

四、作文題目於比賽當天當場公佈

 

五、作文答案紙上請自行書寫班級、組別、學號、姓名。

 

六、請將學生證置於桌上供監試人員核對身份。

 

七、寫作時不得攜帶參閱任何參考資料。

 

八、寫作開始後,逾時10分鐘未進場者,視同棄權論,不得要求進場與賽。

 

九、寫作開始、結束,由監試人員宣布。寫作結束請立即停筆,並靜待監場人員收卷,答案卷紙本均不得攜帶出場。

 

十、不得有舞弊行為,一經查覺不予評分,並依校規處分。

十一、作文不得使用鉛筆書寫,一律使用黑、藍色鋼筆或原子筆書寫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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