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碩士班課程

課群別(Categories of Courses) 第一學年(First Academic Year)[109] 第二學年(Second Academic Year)[110] 說明(Note)  
上學期(First Semester) 下學期(Second Semester) 上學期(First Semester) 下學期(Second Semester)
專業必修課程
(Courses required by the department)
必修   研究方法(3)[必][單]   論文(0)[必][單] 請見
1.論文相關規定
2.靜宜大學英國語文學系碩士班修業辦法
專業選修課程
(Elective courses of the department)
選修 學術論文寫作(3)[選][單]
作文教學研究(3)[選][單]
量化分析(3)[選][單]
電影與新媒體研究:後末日專題(3)[選][單]
翻譯與外語教學(3)[選][單]
文學與文化研究(3)[選][單]
英語教材教法與評量研究(3)[選][單]
英詩研究與教學應用(3)[選][單]
兒童文學與英語教學研究(3)[選][單]
社會語言學研究(3)[選][單]
英語教學理論與實務(3)[選][單]
雙語教室言談分析(3)[選][單]
跨文化溝通理論與實務(3)[選][單]
素養與英語教學研究(3)[選][單]
英語教室互動與言談分析(3)[選][單]
第二語言習得研究(3)[選][單]
電腦輔助語言教學研究(3)[選][單]
雙語學研究(3)[選][單]
博多稿分析(3)[選][單]
選修科目非年年開課,依實際排課為準
其他畢業條件
(Other Graduation requirements)
論文發表 本所研究生在學期間至少應在學術研討會或學術期刊發表論文一篇。
台灣學術倫理教育研習課程 碩(博)士班學生,需完成台灣學術倫理教育資源中心相課關課程之研讀,並通過總測驗,始得申請學位(口試)考試。詳細說明請參閱http://goo.gl/86NGvb

總學分(Total credits)27

碩士班 / 論文時程

˙論文相關

 

一、碩士論文之準備與時程:

1、第一階段:論文指導教授(碩士論文指導)

(1)

研二學生之論文指導教授,須於提論文研究計畫審核前兩個月前決定。

(2)

邀請本系具助理教授(含)以上資格之專任教師擔任論文指導教授為原則,一般生 (含在職生至多收6名。

(3)

第二年第二學期結束前繳交 論文指導教授申請表暨同意書。(請到相關法規→碩士班下載)

2、第二階段:論文計畫書(提案與口試不得在同一學期)

應於畢業口試日之前一學期結束前,碩士生需於論文提案發表後修改內容,並於上、下學期截止日(十月十五及三月十五日)前繳交論文計畫書。所提之論文提案需經指導教授及提案審查教師簽字同意後,方可開始著手學術論文;逾期繳交者,得延後其畢業時間。(學期之起始時間以學校公佈之行事曆為主)

二、碩士論文計畫書之內容規定:
1
 研究題目及其定義與基本假設。
2
 研究動機與背景說明。
3
 研究方法、步驟、和程序。
4
 預期之進度與結果。
5
 參考資料。
6
 指導教授與同學之簽名。
 論文計畫書格式下載 (請到相關法規→碩士班下載)

 論文封面格式下載 (請到相關法規→碩士班下載)

三、碩士班口試注意事項:

1

請確認是否完成以下必要條件
(1) 
Before applying for oral defense, every student is required to take Introduction to the Responsible Conduct of Research (a self-learning online course with a test) and pass the test. This is suggested to complete before the end of the 1st year of graduation program. ()士班學生,需完成台灣學術倫理教育資源中心相課關課程之研讀,並通過總測驗,始得申請學位(口試)考試。詳細說明請參閱   http://goo.gl/86NGvb

 

(2)Graduate students need to present at least one conference paper or publish one journal article during the period of study in the graduate program. 本所研究生在學期間至少應在學術研討會或學術期刊發表論文一篇。Please upload the evidence to E-service system(請上傳E校園服務網→專業證照暨能力維護系統)

  2

若要申請畢業的研究生,請於口試日前一個月,繳交論文口試申請書 予系辦秘書(電子檔寄給志興秘書 chchang3@pu.edu.tw ,信件請副本給指導教授。)(請到相關法規→碩士班下載)

3

申請口試通過後,送請口試之論文務必依指導教授之指導修改並仔細教對,繕印裝訂後於口試 十天前交送口試委員。

4

口試當天請至系辦找秘書拿口試資料,口試通過結束後,將口試資料送回系辦,論文修正後未裝訂前,先送請指導教授審閱,審閱認可後再到系辦找秘書領取論文審定書

4

經審閱與核對通過後,及領取論文審定書後,提交正式打印裝訂論文5冊(圖書館2冊、系上2冊、綜合業務組1冊)。

可以裝訂的格式包含有 :

 

 :封面顏色:黑色,燙金字

 

 :封面顏色:藍色 參考顏色 (元將影印8號色卡)
(為避免有色差,請到系辦詢問)

5

92616日起,凡本校研究所畢業生之學位論文摘要及論文全文電子檔,將不必上傳至國家圖書館全國博碩士論文資訊網,改為上傳至本校靜宜大學博碩士論文系統http://cloud.ncl.edu.tw/pu/index.php

6

如要在上學期畢業,請於一月底前完成口試,最遲於二月底完成所有離校手續(包括口試、繳交論文及所有離校程序)
如要在下學期畢業,請於七月底前完成口試,最遲於八月底完成所有離校手續(包括口試、繳交論文及所有離校程序)

如有修習教育學程之碩士生(還有修業年限的情況下,一般生修業年限8學期,在職生12學期),請注意以下事項:

1. 可先提論文口試,口試完畢後,紙本論文修改完繳交到綜合業務組!

2. 繳交論文到綜合業務組時,請向承辦人索取申請表填寫!
3.
完成以上兩個步驟,就可以繼續修習教育學程,等完成教育學程後,再一起領畢業證書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