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學部課程
別(Categories of Courses) | 第一學年(First Academic Year)[109] | 第二學年(Second Academic Year)[110] | 第三學年(Third Academic Year)[111] | 第四學年(Forth Academic Year)[112] | 說明(Note) | |||||
上學期(First Semester) | 下學期(Second Semester) | 上學期(First Semester) | 下學期(Second Semester) | 上學期(First Semester) | 下學期(Second Semester) | 上學期(First Semester) | 下學期(Second Semester) | |||
校訂課程 (Courses required by the university) |
基本學術能力課程 | 閱讀與書寫(一)(2)[必][單] 資訊應用概論(2)[必][單] |
閱讀與書寫(二)(2)[必][單] 程式設計概論(1)[必][單] |
各科目成績須及格。 | ||||||
通識涵養課程 | 通識核心課程(一)(4)[必][單] | 通識核心課程(一)(4)[必][單] | 通識核心課程(二)(2)[必][單] | 通識核心課程(二)(2)[必][單] | 通識多元選修課程(三)(2)[必][單] | 通識多元選修課程(三)(2)[必][單] | 通識多元選修課程(四)(2)[必][單] | 通識涵養課程共分六大學群,應修得十八學分。於一、二年級各學群所開設之通識核心課程各應修得一門,共應修得十二學分,超過十二學分,則不予列計通識及畢業學分;另六學分可在各學群於三、四年級開設之通識多元選修課程自由修得,各學群如下:一、生命與生態環境學群二、宗教與哲學思維學群三、數理與科學技術學群四、社會與公共秩序學群五、文學與美感經驗學群六、台灣與世界文化學群。修習課程前,請務必參閱各系不採計通識涵養學分之課程一覽表。 | ||
體育課程 | 基礎體育(運動與健康)(1)[必][單] | 基礎體育(基礎游泳)(1)[必][單] | 二年級體育必修課程(1)[必][單] | 二年級體育必修課程(1)[必][單] | 一、二年級課程,每學期1學分。 | |||||
服務學習課程 | 特色服務學習-英語教學深耕服務(0)[必][單] | 109學年度起(特色)服務學習課程轉型為設計思考與實踐課程,單學期課程,1學分。外籍生、轉學生及提高編級生不需補修。108學年度(含)前(特色)服務學習課程不及格者,須重(補)修設計思考與實踐課程及格始可通過。 | ||||||||
人文素養課程 | 人文素養(0)[必][單] | 「人文素養」課程規劃以四大系列、8項學習項次(計10個認證章)來統合同學在人文素養課程中應具備之認知與情意,自大一入學開始並於畢業前修習完成,轉學生不需補修。請參閱人文素養相關網頁。 | ||||||||
專業必修課程 (Courses required by the department) |
(不分課群) | 英文(一)(3)[必][單] 西洋文學概論(一)(3)[必][單] 英語聽講(一)(1)[必][單] 基礎英文作文(一)(2)[必][單] 實用英語口語訓練(一)(2)[必][單] 英語語言學概論(一)(2)[必][單] |
英文(二)(3)[必][單] 西洋文學概論(二)(3)[必][單] 英語聽講(二)(1)[必][單] 基礎英文作文(二)(2)[必][單] 實用英語口語訓練(二)(2)[必][單] 英語語言學概論(二)(2)[必][單] |
西方思想史(2)[必][單] 聖經文學(一)(2)[必][單] 中級英文作文(一)(2)[必][單] 英語演說訓練(一)(2)[必][單] 英國文學(一):中古世紀時期(3)[必][單] |
西方藝術史(2)[必][單] 聖經文學(二)(2)[必][單] 中級英文作文(二)(2)[必][單] 英語演說訓練(二)(2)[必][單] 英國文學(二):文藝復興至復辟時期(3)[必][單] |
中級英語會話(一)(2)[必][單] | 中級英語會話(二)(2)[必][單] | 一、各科目成績須及格 二、建議修課順序 : 1. 實用英語口語訓練(一) -> 實用英語口語訓練(二) -> 英語演說訓練(一)-> 英語演說訓練(二)-> 中級英語會話 (一) -> 中級英語會話(二)-> 高級英語會話 2. 基礎英文作文(一)-> 基礎英文作文(二)-> 中級英文作文(一) -> 中級英文作文(二) 3. 英國文學(一):中古世紀時期 -> 英國文學(二):文藝復興至復辟時期 -> 英國文學(三):新古典至浪漫時期 -> 英國文學(四):維多利亞至二十世紀初期 4.本系專業必修課程共計52學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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專業選修課程 (Elective courses of the department) |
(不分課群) | 文學作品選讀(一)(2)[選][單] | 文學作品選讀(二)(2)[選][單] | 劇場藝術與實務(2)[選][單] 基礎日文(一)(3)[選][單] 基礎法文(一)(3)[選][單] 英語閱讀(一)(2)[選][單] 基礎西班牙文(一)(3)[選][單] |
基礎法文(二)(3)[選][單] 基礎日文(二)(3)[選][單] 英語閱讀(二)(2)[選][單] 基礎西班牙文(二)(3)[選][單] |
旅遊英語會話(2)[選][單] 檢定英文(一)(2)[選][單] 翻譯入門(一)(2)[選][單] |
檢定英文(二)(2)[選][單] 翻譯入門(二)(2)[選][單] 新聞英文(2)[選][單] |
商用英文(一)(2)[選][單] 高級英語會話(一)(2)[選][單] 口譯入門(一)(2)[選][單] 畢業公演專題(一)(2)[選][單] 進階英語閱讀與寫作(一)(2)[選][單] 畢業專題(一)(1)[選][單] |
英語兒童文學(2)[選][單] 商用英文(二)(2)[選][單] 高級英語會話(二)(2)[選][單] 口譯入門(二)(2)[選][單] 畢業公演專題(二)(2)[選][單] 進階英語閱讀與寫作(二)(2)[選][單] 畢業專題(二)(1)[選][單] 台灣文化英語導覽解說(2)[選][單] |
選修科目非年年開課,依實際排課為準。 |
文學課群 | 英詩選讀(2)[選][單] 歐洲文學(3)[選][單] 戲劇選讀(2)[選][單] 美國文學(一)(2)[選][單] 英國文學(三):新古典至浪漫時期(2)[選][單] |
小說選讀(2)[選][單] 美國文學(二)(2)[選][單] 英國文學(四):維多利亞至二十世紀初期(2)[選][單] |
文學批評(一)(2)[選][單] 當代文學(一)(2)[選][單] 電影與文學研究(一)(2)[選][單] |
英語兒童文學(2)[選][單] 莎士比亞(3)[選][單] 文學批評(二)(2)[選][單] 當代文學(二)(2)[選][單] 電影與文學研究(二)(2)[選][單] |
選修科目非年年開課,依實際排課為準。 | |||||
語言學課群 | 語言與文化(2)[選][單] | 世界語文(2)[選][單] | 英語語言史(2)[選][單] 語音及音韻學(一)(2)[選][單] 構詞/句法學(一)(2)[選][單] 語意/語用學(一)(2)[選][單] 心理語言學(一)(2)[選][單] |
言談分析(2)[選][單] 語言學與文學(2)[選][單] 歷史語言學(2)[選][單] 語音及音韻學(二)(2)[選][單] 構詞/句法學(二)(2)[選][單] 語意/語用學(二)(2)[選][單] 心理語言學(二)(2)[選][單] |
應用語言學(一)(2)[選][單] | 應用語言學(二)(2)[選][單] | 選修科目非年年開課,依實際排課為準。 | |||
英語教學課群 | 英語兒童文學教學(2)[選][單] 英語發音教學(2)[選][單] 英語教學概論(一)(2)[選][單] 第二語言習得(一)(2)[選][單] |
英語聽講教學(2)[選][單] 英文文法與字彙教學(2)[選][單] 第二語言習得(二)(2)[選][單] 英語教學概論(二)(2)[選][單] |
英語兒童文學(2)[選][單] 英語教學測驗與評量(2)[選][單] 英文閱讀與寫作教學(2)[選][單] 英語教學實習(2)[選][單] |
電腦輔助語言教學(2)[選][單] | 1.「語言與文化」該科亦為採計英語教學學群科目。 2.選修科目非年年開課,依實際排課為準。 | |||||
外系課程 (Courses from other departments) |
(不分課群) | *除本系開課科目外,均屬他系科目 一、除英語會話、英文閱讀與寫作外,科目不限。 二、10學分以內。 三、英文系學生不得修習外語教學中心開課之選修英語課群,若修習,學分數不列入畢業學分;菁英英語(用全英語授課課程)則不在此限,即可列計為本系選修學分;106學年度起入學新生,列計為本系外系選修學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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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他畢業條件 (Other Graduation requirements) |
校訂英文能力 | 英文系學生僅需符合本系「英語能力檢定資格」實施細則之規定方可畢業。詳細規定請參閱:系訂英文能力。 | ||||||||
系訂英文能力 | 需符合本系「英語能力檢定資格」實施細則之規定方可畢業。詳細規定請參閱:英文能力畢業條件 | |||||||||
學程 |
一、學生自三年級起,可選任一本系專業學程(文學、語言學、英國教學)修習之。欲取得專業學程,請參閱:學程專區 二、本系學生自三年級起,可選任一本系專業學程(文學、語言學、英語教學)修習之。不選學程或未修滿任一組學程學分者,須修習三個專業學程中的課程,(任選)至少12學分(含)以上,且畢業總學分數達132,則以英國語文學系畢業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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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外語能力 | 本系第二外語學分及畢業相關規定請參閱:第二外語學分規定 | |||||||||
專題製作(畢業作品) | 學生畢業前,須修習畢業專題(一)、畢業專題(二)或畢業公演專題(一)、畢業公演專題(二),且成績須及格。※學生須於畢業前針對「實務實習」或「專題製作(畢業作品)」至少擇一完成。 | |||||||||
實務實習 | 學生畢業前,配合本校、院、系實習課程,進行國內外機構實習,至少需120小時。※學生須於畢業前針對「實務實習」或「專題製作(畢業作品)」至少擇一完成。 |
總學分(Total credits):132